限价房申购问答

1.申请购买限价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②本人在广州市市辖区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登记记录:属已婚人员的,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均没有独立套型住宅自有产权登记记录;③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④个人申购的,本人上年度(2007年)税前工资性固定收入,不包括证券、彩票等财产性收入(下同)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含成年子女)税前面收入在20万元以下。

请注意:个人和家庭税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如实自行申报;已购买商品房住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

2.限价房的申请是否在网上申请就可以了?

答:不是。还必须前往申请资料确认现场进行确认。

3.申请资料确认现场的地点在哪里?

答:限价房现场确认的地点有两个,一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3456号窗口(广州市豪贤路193号),二是金沙洲西子湾售楼部现场(可乘1255290283276259424路公交车在金沙洲桥西站下车)。

4.保利西子湾限价房项目的现场确认截止时间是?

答:该项目现场确认时间为每天10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现场确认时间截止至114日下午16时,请在网上提交了申请但未办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抓紧时间并带齐资料到市国土房管理局或西子湾项目现场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5.现场确认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个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离婚的,按个人申请,并提供离婚证明;夫妻双方申请:申请人与申请人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为A4纸。

请注意: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户口本须提供户主(集体户口的户主页须单位盖公章)及申请人页。

6.夫妻双方申请的,可否只有一方来现场确认?

答:夫妻双方申请的,原则上应该夫妻双方一起到现场确认,一方确实不能来的,应出具委托书。

7.如何查询购房申请自己的资料是否已通过了现场确认?

答:申请人办理现场确认后,市国土房管局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并将通过核查的申请人分为夫妻双方申请及个人申请(含已婚但配偶非广州户籍的)两类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laho.gov.cn)及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上公示,请申请人自行上网查看。如有疑问,可致电83346239咨询。

8.购买限价房的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答:可以。在115日公开摇珠确定购房顺序后,位于本次可售房源套数2倍之内并选择按揭购房的申请人,须配合按揭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预审核,并在130日前取得银行方面的同意贷款书。购房人可自行选择广州市任何能够办理此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按揭,有关按揭手续的办理,请咨询相关银行。其中工商银行咨询电话为:810985258109841186012988-88287779888-3706;建设银行咨询电话为:8181261381946052;农业银行咨询电话为:86197159;中国银行咨询电话为:38873333-22162217。交通银行咨询电话为:8327185283272070

9.申请人如何得知摇珠结果?

答:115日,我局将对所有办理了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采用电脑摇珠方式确定购房顺序号,摇珠过程邀请广州市公证处现场公证。摇珠结果将于116日在有关新闻媒体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www.laho.gov.cn)及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上发布通告。

10.摇珠取得《选房通知》后,购房申请人必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请人未按《选房通知》规定时间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限价房购买权;未按认购承诺书约定时间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期限价房购买权。其购房资格由后面的有效申请人依次递补。

11.购买限价房后是否可以出租和转让?

答: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出租和转让。5年期满后出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限价房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出租和转让时同地段、同类别商品住宅市场体格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70%计算。

12.申请人提供伪造、申报虚假资料或所填信息虚假、骗购限价房的有何处罚?

答:①退还所购买的限价房,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成新退回房价款;②市国土房管局有权按照限价房购买总价的10%收取违约金;③将申请人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机构计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④永久取消申请人购买限价房资格。

 

发布时间: 200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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