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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正式印发执行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小区组织管理和从事社会活动的主体。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对于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有重要意义。日前,由业主和市国土房管局协作制定的《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开始下发全市各物业小区参照执行。
为充分行使权利和更好地履行义务,我市部分物业小区业主起草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市国土房管局发文征求各区分局、县级市国土房管局意见,修改后,又在该局网站上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最终,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房管局修改完善形成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针对物业小区一些共性的内容作出规定,可供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制定管理规约、议事规则时作参考。他们还可以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增加或删除有关内容。
具体实施过程中,业主遇到问题,可及时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该局也将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不断修改完善《示范文本》,以期更好地指导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