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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荔湾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穗国房字[2008]180号)的要求,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荔湾区分局直管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消除直管房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月15~16日,市国土房管局荔湾区分局由局领导带队,修缮科、房管所等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分片包干,对区辖内直管房安全生产工作、各物业公司前期房屋安全大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抽查。
各检查组在局领导的带领下,一共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直管房18幢,在建修缮工地21个,房屋应急抢险仓库和施工材料仓库4个。检查发现,荔湾区分局的房屋应急抢险仓库和施工材料仓库、在建修缮工地情况较好,直管房的结构安全基本符合相关的要求,但发现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在建修缮工地中个别外围的排山搭设不够规范,施工材料、余泥堆放不合理,机具用电和施工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二是个别房屋应急抢险仓库设于砖木结构的房屋中,上面为住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三是有很大部分砖木结构的直管房不符合新的消防规范要求,耐火等级低。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实际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要求:一是对在建修缮工地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责令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施工单位对照施工规范对其它工地进行自查自检,发现问题马上整改,按照近期市政府和建设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安全;二是对个别房屋应急抢险仓库设于住宅首层且为砖木结构,检查组认为应结合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并统筹考虑,合理布点、设于较合理的地方,争取尽快完成整改;三是对于砖木结构直管房不符合消防安全的问题,由于是一个较复杂、涉及面很广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大量的改造资金和房源支持,检查组将尽力可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争取在多个部门形成联动齐出力的格局下,尽早实施整治改造,达到新的规范要求,较彻底地消除隐患;四是为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组要求各物业公司指定专人跟进,限期完成,整改情况要按时上报,房管所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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