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落实“民生为重、民益优先”,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全面提升交易登记工作质效,房地产交易登记各项业务持续提速。自54日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含涂销抵押再抵押)业务办理时限提速至8个工作日;持房地产权证抵押登记提速至5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注明的日期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缮发证窗口领证。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发布时间: 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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